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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帖 中国记者的三大困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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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7-29 18:03:52
中国记者的三大困惑
今天,是新中国第7个记者节。据不完全调查,与教师节、护士节二大职业节相比,记者节在民众中的知名度最低,在领导中的关注度最少。虽然如此,但中国记者的美誉度在各项职业中还是比较高的。记者一年到头,经常在外奔波,反映各地各行各业新闻,很少报道自身行业情况。笔者认为,目前困扰中国记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记者)有三大问题:
一、采访报道无法可依。目前许多行业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,如教育,既有教师法,又有义务教育法。可是,中国的新闻行业却没有一部新闻法律,记者采访报道无法可依。由此产生了许多新闻工作问题,比如:政府或公共事业部门领导拒绝采访怎么办?采访对象提供虚假信息如何处理?阻挠记者采访是不是违法?如何认定失实报道?失实报道要负多大的法律责任?如此等等。虽然各国的新闻法规多种多样,有以立法形式正式颁布的《新闻法》,有把新闻法规的有关条文写入《宪法》、《刑法》以及其他的法律条款中的,但不管怎样,在新闻实践中大多有法可依。相比之下,中国记者工作时可依据的法律条文少得可怜。
二、媒体管理画地为牢。目前,中国大陆的新闻体制有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四级媒体,层级媒体归相应的党委政府或部门单位管辖。媒体受制于管辖的党委政府,媒体领导对管辖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惟命是从;各级媒体画地为牢,各自为政,只有表面的所谓业务联系,缺乏内在的新闻联络机制;层级高的媒体机制相对灵活开放,层级低的媒体机制相对死板封闭。如此新闻体制,客观上强化了媒体“党的喉舌”作用,相对制约了“人民的喉舌”作用。比如,领导参加的一般会议新闻,中央级媒体所占比例较少,而县级媒体所占比例则较大;反映基层民众的新闻,许多县级媒体还不如中央级媒体多。
三、舆论监督属地沉默。这指的是媒体开展重要舆论监督时,被监督地的媒体往往保持沉默。这是新闻条块管理体制造成的结果。所以,开展舆论监督,层级高的媒体相对容易,层级低的媒体极其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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