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3日,忻州市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行动,市政府组织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组成员单位,共同举办了《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》普法宣传活动,这次活动,规模宏大、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影响广大的重要宣传活动。
《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》,今年6月1日,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,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是我国第一部通过省级人大常委会、立法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,为在我省就业的农民工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。该《条例》共设七章四十七条,涉及农民工政治、经济和精神文化等方面,包括就业与劳动合同,工资、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险,职业培训与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。重点是保护农民工劳动、工伤、养老、医疗和生活居住、子女上学、安全卫生等权益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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